20170605 市政總質詢 No.4-
【用i-Voting決定參與式預算錄案與否,應考量公平性】
參與式預算是柯市長重要政策之一,今年第二年舉辦,提案數大幅增加,成長幅度高達119%,但市府今年決定用i-Voting票選,並設定各行政區有不同的提案通過票數門檻及錄案上限 (例如,大安區提案票數須達3472票,錄案上限8案;文山區提案須通過3099票,錄案上限7案) ,最後錄案率將從去年的38%降低至20%,競爭激烈。
尤其,目前參與式預算流程缺乏先將不同屬性提案分門別類後再票選的機制,恐讓聲音較小的族群 (例如,親子) 或特定地緣性 (例如單一鄰里、社區) 的提案,喪失與其他適用整個行政區或可能已受大眾關注的議題,一起競爭選票的公平性。這樣一來反而失去參與式預算的目的與初衷。
請市府持續改善參與式預算的制度設計與流程,包括因應提案特性與需要,應於錄案前工作坊辦理現場會勘,釐清問題現況,確認對提案內容的認知,以免雞同鴨講、紙上談兵,到錄案後才發現無法執行,失信於民,也降低審議過程的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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