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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文稿
20161018 民政部門質詢
日期:2017-08-03    資料來源:751王閔生聯絡人:臺北市議員王閔生    聯絡資訊:tcc10310@tcc.gov.tw
【20161018 民政部門質詢】

1.再談「文山再生」。市長對議員質詢時的承諾,為什麼會銷聲匿跡?市府的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肩負市長備詢案件辦理情形的追蹤列管工作,但列管期程竟只有1個會期的賞味期,到了下一個會期開始後就變成由各局處「自己的業務自己管」。

市長去年9月 (第二會期) 承諾的「文山再生計畫」,都發局今年2月初回覆研考會無法如期於2月召開說明會,要延到5月召開,但5月已經進入第三會期,研考會不再列管,後續都發局自己列管的結果,就是這個計畫的進展慢如牛步到幾乎讓人懷疑是否無疾而終。

一個嚴重逾期的案子碰到僵化的管考機制,研考會的角色讓人失望。較複雜的市政議題從規劃到執行往往超過1個會期,研考會對市長承諾案件的管考應更有延續性。

2.繼去年,研考會今年又再進行「市府員工滿意度調查」。我認為員工滿意度調查的結果,必須要有實質意義,市府也要針對不滿意的結果提出具體的改善作為。如果沒有,這個調查不如不要做。研考會反而更應做好市政議題與質詢案件的管考工作,

我根據市府策略地圖的KPI公式計算出,去 (2015)年市府員工滿意度淨值 (整體滿意度平均數-離職頃向平均數) 只有1.34 (數字越大代表越滿意) ,並不如研考會所說員工對於自我工作滿意評價高,加上缺乏具體的追蹤改善作為,若員工滿意度調查只是為了滿足市長對量化數據的偏好而做,反而不令人樂見。
上版日期:2017-08-03